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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点关注:一名强拆受害者的四年诉讼之路(三)
2013-05-24 09:01:39 来源: 作者: 【 】 浏览:7832次 评论:0
喜欢这个称谓,因为白宫在全世界都有名气,既然自己的房子被称作“山寨白宫”,这至少说明自己的手艺还不赖。

  那条如今已经老态龙钟的公狗“小花”是2002年来到李建忠家的,它见证了李家的荣耀。2009年房屋被强拆后,李家人落荒而逃,小花也不知所踪。

  两三年后,李建忠得知小花流浪到了隔壁的严净寺里。说到这条忠心耿耿的老狗,他忍不住红了眼眶。“房子被拆的头几年,我在忙自己的事情,后来有人告诉我,说它跑到寺庙做了流浪狗……做了流浪狗……”得知这个消息之后,李建忠赶紧找到寺庙,把小花领回了家。

  现在的小花确实老了。“他来我们家已经十多年了,相当于一个八九十岁的老人了。”望着小花,李建忠悄悄抹起了眼泪。小花趴在地上,目光呆滞,一会儿,它起身往客厅的黑暗处慢悠悠地走去,佝偻着脊背,像极了耄耋之年的老人。


法律之路一走就是四年

  2012年9月4日,奔波了三年多后,李建忠终于收到了立案通知。半年多后,他的代理律师张宏雷收到了胜诉判决。

  房屋被拆除之后,李建忠就坚定了要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信心。“我们的宪法、法律都在那里摆着,我相信我的事情总会有个结论。”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,为了等来这一天,竟然一拖就是四年。

  “律师带着我去立案,对方没说不给立案,也没说不能立案。”李建忠已经记不起跑了多少次法院,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递交立案申请,立案艰难,李建忠甚至一度动摇了走法律程序的信心。

  代理律师张宏雷说,在带着李建忠去递交立案申请时,李建忠不时能接到省外“记者”和一些所谓维权人士的电话,“有人承诺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帮助他解决这问题”。张宏雷当即劝阻李建忠说,“山寨白宫”的案子法律事实清楚,法律法条也有明确依据,无需走其他渠道。“他当时可能觉得既然西医不行,要不就试试中医。”

  在这四年的时间里,李建忠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。张宏雷记得,虽然案件一度陷入停滞状态,但李建忠从来没有抱怨过。“每到节假日,他都会约我们几个代理律师吃吃饭,说些感谢的话。”

  李建忠表面的平静,是用极大的克制和忍耐换来的。“我要是不懂得隐忍、经受不住考验,可能早就疯掉了。”他说,当时他心里恨极了,但总是告诉自己要隐忍,等到有结果的那一天。

  2012年9月4日,奔波了三年多后,李建忠终于收到了立案通知。张宏雷说,收到立案通知时,他根本没想到这个案子会赢。“当时我觉得庆幸的是,总算立案了。结果也许会非常不乐观,但这也是个好的开端。”

  2013年5月9日,张宏雷参加完一个活动,返回办公室时,接到了来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,叫他去取判决书。“接到电话的时候,我仍然没有想到会赢。”直到当天拿到判决书,他冷静地把判决书翻到最后一页,脑子里盘算着该怎么把“输了”的坏消息告诉李建忠。

  “结果,我一看,啊?不是嘛?赢了!再看一遍,没错,是赢了!”

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《行政判决书(2012)昆行初字第00069号》对此案做出了判决:“确认被告五华区人民政府2009年5月12日做出五政行裁决字[2009]第1号《行政裁决书》的行政违法。”市中院的《行政判决书(2012)昆行初字第00070号》同时宣判:“由被告五华区人民政府、第三人黑林铺办事处共同赔偿原告杨丽、李建忠被拆房屋的价格、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价格、过渡费和搬家费的财产损失,共计人民币2384700.00元。”

  李建忠认为,这个判决与他的主张金额相去甚远。他算了一笔账:房屋被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为500多万元,如果加上这些年的利息损失,至少需700万元左右才能弥补损失。“我连精神损失这些都没有算进去,光这栋房子放到今天,它都值700万。”

  对于此事,五华区委宣传部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答,而是要求记者提一些“更加专业”的问题。“我们会尊重法院的判决。”最终,她以这句简短的话语回答了所有的问题。

  他还要上诉

  李建忠主张,要有人为当年错误的拆迁决定负责,并要求得到与房屋评估价相符的赔偿金额。将会带着他的律师团,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。

  李建忠还在准备继续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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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热点关注 强拆 受害者 四年 诉讼 责任编辑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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